通用数据保护条例(GDPR)
最后更新:2025年8月5日
1. GDPR核心原则
- 合法、公平和透明:数据处理必须合法、公平和透明。
- 目的限制:数据只能为特定、明确和合法的目的收集和使用,且不能以与这些目的不相符的方式进一步处理。
- 数据最小化:只收集处理目的所需的最少数据量。
- 准确性:数据应准确并保持最新。
- 存储限制:数据只应在必要的时间内存储。
- 完整性和保密性:数据应受到保护,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使用或披露。
- 问责制:数据控制者必须能够证明其遵守GDPR。
2. 数据主体权利
- 访问权:了解其个人数据是否被处理以及如何处理。
- 更正权:要求更正不准确的数据。
- 删除权("被遗忘权"):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删除其个人数据。
- 限制处理权:在特定情况下要求限制对其数据的处理。
- 反对权:在特定情况下反对处理其数据。
- 数据可携权:以可移植格式接收其数据。
- 撤回同意权:撤回对数据处理的同意。
GDPR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公司和组织有重大影响。他们需要:
- 确保其数据处理活动合法且合规。
- 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保护个人数据。
- 向数据主体提供清晰的信息和通知。
- 响应数据主体的权利请求。
- 在发生数据泄露时采取适当措施。
简而言之,GDPR旨在通过赋予个人更多权利和对数据的控制权,并通过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公司和组织施加严格义务,来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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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服务条款最后更新于2025年8月5日。